admin 发表于 2011-8-3 10:06:44

南京“最牛蜗居” 200平米被隔成19间住30多人

2011年07月15日09:13 来源:《扬子晚报》



公寓被隔成“蜗居”,走廊只能容一人通过。这套公寓安装18只电表实属罕见小小蜗居还分上下床

  200平米跃层被隔成19间出租

  邻居投诉揪出南京“最牛蜗居”,这套住宅里住了30多人,每间房面积不足8平米

  昨天上午,有居民向本报96096反映,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上的21世纪现代城内,一幢200平方米左右的跃层公寓,竟被房东隔成了19个房间,然后出租给了30多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这绝对是南京最牛蜗居,我们已经向物业反映了很多次,但就是不见成效!”这位小区居民愤愤地说。

  邻居反映

  租客太吵让人无法正常休息

  接到居民反映之后,记者赶到了江宁区21世纪现代城小区,在知情者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他们所说的“南京最牛蜗居”,也就是该小区38幢1单元602室。由于房门无法喊开,记者只能在附近住户家中走访,每当谈起此事,该小区居民无不摇头。

  楼下一位居民反映,他们小区在江宁也算是一个高档小区,不少居民楼的顶楼都是6楼跃7楼的200平方米左右大房子。“小区内出租房多了,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改造房间的,一套房能供30多人群居,这在南京实在罕见!”说完这些,有居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套房子200平方米左右,被分割成19个房间后,除去过道和墙体,每个房间的面积应该不超过8平方米,而分摊到每个租客头上,面积更是少于6平方米。所以这样的出租屋,应属‘南京最牛蜗居’了!”

  “这样的房东恐怕是想钱想疯了,他根本没有考虑租客的安全,一套房子被分割成蚁窝一般,万一出现火情,楼上租客恐怕逃生都有危险,我们就是不考虑这些租客成分和小区治安问题,那么难道非要等这些群租户出现危险才会有人重视?”一位居民对于小区物业视而不见意见颇大。

  有居民指出,出入这套群租房的多是一些年轻女孩或小伙,他们多是白天休息半夜回家,每次上下楼梯咚咚作响,有精力充沛的小伙姑娘半夜回家洗澡唱个不停,噪音让邻居根本无法正常休息。

  有规定啊!有木有?!!!

  针对“胶囊公寓”的治理,其实今年2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便已正式施行,办法中写明了“出租房屋不得进行隔断”、“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标准”等多项规定。然而记者获悉,这一新办法在现实操作中很难执行。


  新出台的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记者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发现,对于租房管理的新提法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的出租单位,也就是对租赁市场中“化整为零”的群租现象予以叫停;

  二是要求人均出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与禁止群租行为一脉相承;

  三是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保护租房者的根本利益。

  若有违规行为,该如何处罚呢?《办法》中明确规定,违规者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南京7年前的规定:

  未涉及最小出租单位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对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南京早在2004年11月便出台过《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对“出租房屋”的描述一共有七条,包括未取得房产证、权属有争议、属于危房、改变房屋用途未经批准的等等,当中并未涉及是否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这份文件到现在已经7年了,一直没动过,应该说还是比较粗线条的。”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南京并没有出台“人均最低租住面积”的标准,而国内大部分城市的情况也一样,没有公布过人均最低租房面积。他还告诉记者,住建部的新办法是针对租赁市场的新变化而出台的,据他了解,南京正在酝酿对该市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马祚波

  难执行啊!有木有?!!!

  谁来查处群租现象没有明确

  是找工商、公安或房管部门没有定论

  既然国家以及地方上有这样的规定,为何类似“胶囊公寓”这样的群租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呢?

  “首先得明确谁是查处的主体,是房管部门,还是工商,抑或是公安?现在没有明确主体。”南京一家大型中介公司负责人对租赁市场一直很关注,他认为房屋出租笼统地看分为两类,一种是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一种是不备案的。如果备案,相关部门便有责任尽到监督义务,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如果不去备案,把自己的房子隔成若干间出租,政府难以知晓并查处。据他了解,尽管南京本地的租赁管理办法中一直有规定,要求房主必须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可是在实际的出租过程中,真正去备案的估计只有10%都不到。那些没有备案的,除非有居民举报,否则很难管理。

  ■相关新闻

  上海规定人均租房不得低于5平米

  本月13日,上海市公布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了居住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以及人均最小租房面积。

  新办法明确了“最小出租单位”,规定必须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同时强调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出租供人员居住。《办法》同时明确“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即以一套住房中居住空间为基准,人均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规定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单位的集体宿舍。(马祚波)

(责任编辑:朱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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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r4 发表于 2011-9-5 14:51:38

楼主万岁,万万岁,哈哈哈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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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格格新版之燕儿翩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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